前言:两家相距不到500米的超市,在短短的几年较量中,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。(为了进一步分析案例,笔者暂且用超市A和超市B代替,当然也是避免不必要的麻烦,请读者诸君理解,特此说明!)超市A曾关门请货一次后易主,但在后期的经营中并没有半点起色,超市中的原来做手机数码和小家电以及首饰的相继离去,超市空档越来越大,而超市B经营业绩逆流而上,尽管金融危机的阴影笼罩着这个南方的小镇,但它依然活的潇洒并且滋润。两家超市,一家是门可罗雀,一家是门庭若市。这样的结果,的确引人深思。由于两家超市所采取不同的营销策略,他们之间无声的竞争,让博弈显得更加扑朔迷离,他们的结果却截然不同,原因究竟何在?经过笔者平时细心观察,分析结果如下:

  超市A目前存在的问题:

  一、避实就虚超市A跟消费者玩花样

  对消费者而言,超市A经过易手之后,喜欢玩虚的。比如以次充好,常见的山寨货也堂而皇之上货架,比如日常用的洗衣粉,“汰洁”和“汰强”,光看包装很多人还以为是“汰渍”同胞兄弟呢!还有“恰恰香瓜子”“冷冷香瓜子”超级雷人,而且跟“洽洽香瓜子”排在一起,包装字体设计几乎一样,上当的消费者肯定不在少数,很多消费者可能还因为在吃正宗“洽洽香瓜子”呢?有些可能发现上当,从此以后再也不去购买所谓的“洽洽香瓜子”。

  当消费者发现上当和被愚弄时,作为消费者都会感到抱怨或愤懑,正所谓上帝一冲动,消费者都要变的疯狂起来。经过上当的消费者口碑一传播,超市A估计损失不少客户,这些客户转而投奔超市B而去。这真是应验了一句老话“聪明反被聪明误”,超市A搬石头最后砸了自己的脚,作为竞争对手,超市B正求之不得呢?
 
  超市A忽悠顾客的行为实在可笑。因为任何时候对待顾客绝对不能纯忽悠玩花样。任何方式的忽悠必须有个好的前提,产品和服务过硬,做到毫无挑剔,当然做到100%不大可能。玩花样和瞎忽悠到最后吓走了顾客,回过头来吞食苦果的还是玩花样和瞎忽悠者。

  传统营销并不是玩花样和瞎忽悠,它可以理解为一种贯穿品牌传播和产品销售的全过程,是一种积极向上的好习惯,对顾客来说,它意味着更多的责任。

 
  二、心理暗示超市A变要求成强迫;

  公司企业在销售过程中,正当的要求消费者一般能接受。在快速消费品行业中,要求是有一定限度的;要求购买这一点其实在旅游区我们经常会遇到,比如进入景点后快到出口,景点有意设置尽头就是主题商店或超市,用意是让游客游玩之后能随手购买纪念品,给景点带来销售,从景点来说追求利润无可厚非,但最好还是点到为止。这种方式在旅游营销方面有可取之处,要求方式只有选择在游客兴犹未尽时设置,游客尚能接受,但有些企业不明就里,喜欢生搬硬套,草草模仿这种布局,消费者已经无心停留时,再度强人所难,未免显得画蛇添足。

  笔者曾经去厦门旅游,在一家企业先听讲座,想按原路从出口出来,结果反被那公司客服稀里糊涂地将我们引导进展厅,从行为上暗示我们只能从展厅出来,结果笔者一进去后,发现那展厅并不大,可看的产品并不多,尤其是特别有亮点的产品并未强势介绍,后来想想这公司小题大作了。还好我们是旅游,心情放松不设防,不然象平时我们大多扭头而去了。消费是我们的自由,买不买,看不看完全自己做主。

  超市A的做法未免太过,销售过程离不开正当的要求,但不能让消费者感觉到这是强迫。比如超市A为了让顾客上楼买衣服,电梯干脆停转,并且将下的一道出口封堵住,这封堵行为意味着消费者只能上,不能从电梯下,这种行为在心理上暗示消费者只能这样做,而不能按自己意愿做。其实这种行为真有点拔苗助长的味道。作为经营者,一方面凸现出超市A对自身的信心不够,另一方面可能对中国式的营销和中国人的情绪特点理解不全面。

  现实中的中国人个性强,还死爱面子。在个人意愿得不到尊重时,很容易产生逆反心理,比如你算老几?要求我这样,我偏那样。营销战略在实施过程中,连消费者心理都不甚了解透彻时,就已经注定销售过程必然受影响。当消费者心里产生抵触或厌恶情绪时,超市的销售过程就大打折扣了。

  超市B存在的优势:

  一、地理位置优越夜市人气旺

  超市B近邻商贸城,后面有一菜市,大门前边是广场。广场面积较大,现在已经利用做饮食特色小吃之用。广场上特色小吃比如武大郎烧饼、北方烤饼、凉拌等,还有各种水果更是,天南地北,特色小吃应有尽有,这样以来倒吸引了不少人久驻广场。对超市B来说,人多流量大,销售的机会大大增加。另外,超市B为了吸纳人气,晚上利用投影在广场经常播放精彩电影,很多消费者有时为了一场电影便早早来广场占位。

  二、细节决定成败;

 
细节表现可以为一言一行,一举手一投足,一眨眼一回头,一颦一笑等。一个微笑让人温暖,一句恶语变成灾。超市B在细节方面做足了工夫。比如商品分门别类的陈列,比如商品展示的高度。甚至细小到每一种蔬菜,比如辣椒去蒂,蒜耔去皮,葱蒜去须,菠菜去根,冬瓜成片等等!微小细节足见别具用心。